公告信息
成都航空關于進藏旅客的購票乘機提示
各旅客朋友:
根據相關部門要求,外籍旅客進入西藏地區,必須持有有效護照、中國簽證、入藏函或確認函;臺灣同胞必須持有臺胞證、入藏函或確認函。外籍旅客、臺灣同胞在購買進藏客票時請確認已辦妥“入藏批準函”或“確認函”,在辦理登機時,需出示“入藏批準函”或“確認函”原件,方可辦理登機。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免于查驗“入藏批準函”:外國人持有效期內的由西藏自治區公安部門簽發的外國人在華居留許可證、由西藏自治區外事部門簽發的外國專家證、由西藏大學簽發的留學生證的;外國人和我僑居國外藏胞護照簽證或者《旅行證》上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加蓋“持證人可自拉薩或樟木口岸入境”章的。
辦理“入藏批準函”或“確認函”的部門分別為:西藏自治區黨委統戰部、西藏自治區外事僑務辦公室、西藏自治區商務廳、西藏自治區旅游局、西藏自治區體育局、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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