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關于成都航空部分客票免費退改的通知
各位旅客:
因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調整,各地旅客感染新冠病毒無法正常出行,為積極做好旅客服務工作,我公司臨時調整部分旅客客票退改規定,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使用811票證填開的旅行日期為2022年12月17日(含)至2022年12月28日(含)的成都航空航班客票,包括成都航空實際承運航班和掛EU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二、退改規定
(一)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旅客客票,在2022年12月17日零點后、原客票航班起飛前取消預定座位或提出變更申請,均可免費變更至2023年1月6日(含)前同航線航班一次,免收變更費,如有票價差額及艙位差價正常收取;如旅客申請變更至上述范圍以外或再次提出客票變更、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條件辦理,收取相應費用。
(二)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旅客客票,在2022年12月17日零點后、原客票航班起飛前取消預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內至原出票地辦理免費退票,不收取退票費;若在原客票航班起飛前未取消預定座位的客票,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條件收取退票費。
(三)2022年12月17日零點前已申請自愿變更或退票的客票,不再返還變更費/退票費和票款差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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