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關于對武漢機場轉場初期錯走航站樓旅客 客票特殊處置的通知
各位旅客:
接武漢天河國際機場通知,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 6 點起,成都航空國內航班在武漢機場的出發和到達等業務將全面轉場至2 號航站樓運行。為做好轉場初期旅客客票服務工作,我公司臨時調整部分旅客客票退改規定,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航班日期為 2024 年 4 月 15 日(含)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含)且行程為武漢出港的成都航空航班旅客,包括成都航空實際承運航班和掛 EU 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二)在航班計劃起飛當日因錯走航站樓導致誤機,且憑旅客本人身份證件在武漢天河國際機場開具“錯走證明 ”的旅客。
注: 以上兩點適用范圍需同時滿足。
二、退改規定
(一)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客票,旅客可在原客票旅行當日 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錯走證明至成都航空售票柜臺申請免費變 更。客票可變更至成都航空同航線三日以內(不含當日)的相同 服務等級艙位一次,免收變更費和艙位差價;如旅客申請變更至 上述范圍以外或再次提出客票變更、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條件辦理,收取相應費用。
(二)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客票,旅客可憑機場現場開具的錯走證明至原出票點辦理非自愿退票,不收取退票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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