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關于對受西藏地震影響的旅客客票特殊處理的通知
各位旅客:
受西藏地震影響,為協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我公司臨時調整部分旅客客票退票規定,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凡2025年1月7日(含)前購買的成都航空811票證,行程涉及西藏進出港且航班旅行日期為2025年1月7日(含)至2025年1月13日(含)的航班客票,包括成都航空實際承運航班和掛EU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二、退票規定
(一)符合上述適用范圍且旅行日期為2025年1月7 日(含)的旅客客票,在2025年1月7日12:00后取消預定座位或提出退票申請,可在客票有效期內至原出票地辦理免費退票,不收取退票手續費。
(二)符合上述適用范圍且旅行日期為2025年1月8日(含)至2025年1月13日(含)的旅客客票,在2025年1月7日12:00后、原客票航班起飛前取消預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內至原出票地辦理免費退票,不收取退票費;若在原客票航班起飛前未取消預定座位的客票,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條件收取退票費。
(三)2025年1月7日12:00前已申請退票的客票,不再返還退票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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