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關于調整旅客病退退票規則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為積極做好旅客服務工作,針對旅客因病非自愿退票的情況, 我公司調整旅客病退規則如下:
針對我公司《成都航空國內旅客運輸票價和使用條件(EU008 版)》中的病退規定第十、3 條:“證明材料須為航班始發地所在 醫院開具,如醫院所在地與航班始發地不一致,須提供醫院所在 地至航班始發地相關交通證明。”進行適當放寬,具體放寬為: “如旅客無法提供異地交通證明,旅客看病醫院所在地和航班始 發地在同一個省或同一個自治區也可以辦理病退。”
特此通知。
成都航空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Copyright@2020 AirlineChengDu       公安備案號:51012202000340       ICP登記號:蜀ICP備 05016632號-3